7月13日上午,一名摄影爱好者在阆中火车站站前广场上操纵无人机飞行,阆中车站派出所执勤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制止。

执勤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制止
经过民警调查,该男子无人机尚未登记报备,也未办理相关的放飞手续,同时违反《四川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》在高铁线路两侧各500米范围内放飞无人机,对此民警依法给予该男子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。
成都铁路警方提示:按照《四川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》第十一条第(七)款之规定,在高速铁路线路两侧不得实施下列行为:在高速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范围内燃放烟花、爆竹,放飞鸟类、飞行器、风筝、孔明灯、无人飞机、小型航空器、动力伞等低空飞行物或者飘浮物体。否则警方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,进行处罚。
闫维鹏红星新闻记者 颜雪 图片来自视频截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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